TUhjnbcbe - 2023/10/24 8:14:00
的、地、得的区分绝对算得上小学语文考试中最令人头疼的题目之一,童年时小编知道一个非常简单的区分方法,“的”字用在名词前,比如“我的铅笔”;“地”字用在动词前,比如“认真地写字”;“得”字用在形容词前,比如“跳得高”。但这套办法只适用于送分题,稍微出现点难度变化就很容易用错。不久前有个家长在网上分享了自己孩子的一道扣分题,那个小朋友在试卷上写“小鸭子快乐地在河里游泳”,但“地”字被老师圈出,改成了白勺的。这下引起好多家长和老师的争论,在一般人的认知里,“游泳”是动词,前面用“地”非常合理,怎么会是“的”呢?老师的解释是“在河里是方位词,所以用白勺的”,但这一说法并没能让家长接受,随后便将这件事发上朋友圈,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专业人士提出各种不同观点:有人觉得快乐是修饰游泳一词的,应该用“地”,而且用哪个de跟词序没关系,还有人晒出汉语字典上的解释,证明应该用“的”。而网友大部分都赞同用“地”字,反对老师的答案,还有部分人觉得用“得”也行。好在小编不用再参加小学测验了,否则也会和这位家长一样头大。最糟糕的还不是用哪个de,而是老师之间可能也没有统一意见。那么的、地、得到底该怎么区分呢?一般来说,“的”字用在定语后,“得”字用在补语前,“地”字用在状语后。如果不好区分的话,也可以参考文首,根据词性判断用法(“的”字用在名词前,“地”字用在动词前,“得”字用在形容词前)。不过这些理论未必能让我们用对这三个字,如果大家平时有所留心的话,就会发现很多人在网上发言时并没有对的、地、得做严格区分,而是混用在一起的。别说普通人,甚至不少官方微博也没有进行区分。也有不少网友觉得干脆取消区分、统一用“的”字算了,而赞同区分的人觉得的、地、得可以更好地修饰句子,是书面语言文化的一部分。值得一提的是,的、地、得并不一直是书面语的一部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并没有这方面的区分,五四运动后,一些学者专家根据西方语言体系引入了的、地、得的用法,一直到年,在《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中才做出了的、地、得的严格区分。也就是说,在没有的、地、得的时代里,大家也照旧读书写字,并诞生出不少流传百年的文人墨客。当然,如果现在取消的、地、得的区分的话,虽然不会妨碍大家正常阅读,仍然会有些许影响。第一,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而言,错别字、或语言不规范使用容易引起他们阅读不适。如果的、地、得取消区分,影响最大的也是这些人。第二,会产生轻微的语义偏差,比如“我喜欢快乐的舞蹈”和“我喜欢快乐地舞蹈”因为一字之别,可以产生两种含义,前者是喜欢舞蹈这一项目,后者是喜欢跳舞这一动作。不过这种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完全可以用其它表达形式来减少歧义。大家平时在网上和别人聊天时会注意的、地、得的区分吗?欢迎留言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