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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转让困难重重国栋建设3亿收入恐难兑现hwpmbv1i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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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转让困难重重


    国栋建设3亿收入恐难兑现


9月5日晚,国栋建设发布公告称,广元市人民*府的行*复议决定书驳回了公司申请撤销广元市国土局广国土资函2号文件的行*复议,导致公司3


    亿元的投资收益或将无法实现。资料显示,国栋建设主营新型建材、玻璃深加工房地产开发、建筑总承包、幕墙装饰等业务,是目前中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人造板生产和深加工企业。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9月11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将专注于以新型节能材料高端纤维板为主业和不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议案。


    而其控股的广元国栋则在广元市拥有不少的优质地块。由于该公司在2008年5.12


    汶川地震中受到严重损坏,后虽经修复也无法进行正常生产,因此国栋建设决定将该公司出让,其核心资产就是其拥有地块。业内人士就指出,尽管国栋建设经营广元国栋项目9年并未赚钱,但由于广元国栋位于广元市旧城改造区域,受益于近几年土地使用权大幅增值,若股权顺利得以实现,将为国栋建设带来数亿元的收益。公告也称,为突出并做大做强公司人造板主业,国栋建设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定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公开拍卖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100%股权。但上述公开拍卖广元国栋股权事宜遭到广元市国土局于2011年7月19日登报以“广元国栋想转让,还需过审批关”为由叫停,导致公司合法拍卖转让广元国栋股权流拍。


    随后,广元市*府办公室于2011年12月12日向公司发出《广府办函247号》文,明确要求不同意公司转让广元国栋股权,而只能对广元国栋进行开发。并要求公司“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在办理有关开发手续前要书面正式向广元市*府承诺,依法妥善安置职工,


    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承担稳定职工的主体责任。”


    切实维护职工公告表示,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16日先后两次就广元市国土局的错误行为向广元市*府致函,申请对该宗地块进行转让。但广元市国土局又于2012年2月20日以广国土资函2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对南河原刨花板厂用地开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对该宗地已批准的≦3.8容积率单方面更改为≦1.5的容积率。而公司早在2006年4月28日就申请补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经广元市规划局和建设局书面批准该宗地的容积率为≦3.8;据此,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书面申请广元市*府撤销广元市国土资函2号文件中单方面更改出让合同的错误进行行*复议。2012年4月20日,公司在2011年度报告中对2012年全年经营计划进行了预测披露:“公司将在2012年完成广元国栋股权转让或开发工作,预计将为公司带来3亿元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在年报披露后迟迟没有收到广元市*府的答复,导致广元国栋的股权转让无法进行。直到2012年9月4日公司才收到广元市人民*府行*复议决定书。


    国栋建设称,由于广元市*府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对该纠纷进行处理的影响,公司对“2012


    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将在2012


    年完成广元国栋股权转让或开发工作,预计有可能将为公司带来3


    亿元的投资收益”的预期将受到影响。此外,公司表示将就此事积极向广元市*府申请,争取尽快得到圆满解决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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